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
申请执行人王萍与被执行人曲彦、于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案件执行过程中,因被执行人曲彦、于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,现对被执行人曲彦、于惠实施悬赏执行。该案总标的元,目前还欠元及利息。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结案前,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曲彦、于惠财产线索,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20%,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。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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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姜法官
被执行人基本情况
被执行人:曲彦,性别:女
身份证号码:
住址:龙口市花木兰街号
被执行人:于惠,性别:女
身份证号码:
住址:龙口市龙城国际南区1号楼2单元室
来源:龙口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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